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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子来了》惹侵权纠纷

1999-08-24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记者 林靖) 姜文的新片《鬼子来了》尚未公映,就被青岛作家尤凤伟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告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被要求停止发行和放映。在今天上午对此案的庭审中,作为被告的4家制作发行公司与原告当庭进行质证,并就此事作出解释。

尤凤伟认为,该片取材于其发表在《当代》(1996年第一期)上的中篇小说《生存》,尤在1997年又发表了同名电影剧本,并将独家改编权授予了姜文的阳光灿烂制作有限公司,至于实际制作该片的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中博现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香港华忆影视娱乐有限公司根本未经原告许可,就擅自将原告的作品进行改编并予以摄制,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特别不能容忍的是,被告所摄制的故事片《鬼子来了》对原著的创作主题及故事情节、细节、人物性格等作品要害部分进行了篡改和歪曲,尤其是原著题目、全部人物的姓名、全部的地域名称被擅自更换,原著简直被改编得面目全非。尤凤伟据此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赔偿金50万元,而后又增加诉讼请求,即要求禁止该片的发行和播映。

四被告则表示,原告所称被告擅自改编其作品《生存》造成侵权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事实上被告已取得合法授权,阳光灿烂公司以所获得的小说授权同华忆公司合拍《鬼子来了》一片,代理人就此出示了阳光灿烂公司与香港华忆公司的协议。同时拿出的还有一份包括姜文在内的16位剧组人员证言,证明尤凤伟曾多次在外景地与姜文、述平等人讨论剧本,不可能对影片改动不知情。

鉴于此案尚存在一些争议,法院宣告休庭,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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